【转学生处】关于做好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与科学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6-07-0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2026年暑假临近,为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压实管理责任,保障留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秩序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留校学生统计

7月11日起,暑期需留校的学生,须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学生活动牵头组织单位老师与家长核实情况,由学院书记、学生活动牵头组织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签署《暑期留校学生安全协议》(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统计《暑期留校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于7月10日16:00前,将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处牛盛豪老师。

二、加强留校学生管理

1. 各学院、学生活动牵头组织单位须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安全警示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校纪校规,自觉注意人身、消防、网络、财产安全,规范作息、注重饮食卫生,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纪行为。

2. 各学院、学生活动牵头组织单位须建立晚间归寝核查制度,每日核查学生归寝情况。对晚归、夜不归宿的学生,经核实后将取消其暑期留校资格,并按照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3. 各学院、学生活动牵头组织单位须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学生突发事件。

4. 留校学生须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时段在校留宿,不得私自更改留校时长、提前离校或逾期滞留。确需变更留校时段的,须经本人申请,辅导员、学生活动牵头老师审核同意,学院书记、学生活动牵头组织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文字信息方式与公寓办进行确认。

三、确保学生平安离校

学生留校结束后,辅导员、学生活动牵头老师应逐一掌握学生离校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告知家长学生离校情况、确认学生平安到家情况,相关情况应及时向学院书记汇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执行到位,保障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暑期留校学生安全协议0709.doc

附件2:暑期留校学生汇总表.xlsx


学生处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