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者:信息与科学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6-03-27浏览次数:104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019〕1号)和《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3〕39号),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初审,认定结果名单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3月31日止,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6年03月31日17:00之前,向S北107办公室反映。

电话:025-85780898        

2026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