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2023-2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班级:
本学期重修选课即将开始,现将选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
1.2019、2020、2021级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往年不及格课程登陆教务系统(网址http://222.193.112.78/jwc/)
点选、重修课程申请。
2.组班选课时间:2023年3月17日16:00-3月20日09:00。
3.跟班选课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3月21日22:00。
4.无论组班还是跟班,重修课程门数不超过5门。
上一学期未及格需补考的课程教务安排补考,不纳入本学期重修课程内。
二、重修学分费
1.根据物价局规定,重修学生(含注销已修课程成绩)的重修课程费160元/学分,按照《重修费缴费说明要求》(附件1)学生须缴纳重修总课时费。
缴费时间:3月24日15:00-3月27日24:00。
2.财务在3月28日向教务办返回缴费课程名单,过时教务办不再接受重修课程申请,财务不再接受重修费缴纳,以确保重修课准时开课。
3.依据学生全部缴纳课程重修费后的名单,教务办编排本学期重修课程表在教务在线公布,请密切关注。
三、重修课程形式
1.重修课程原则上按照组班和跟班重修两种形式进行,每门课程只设一种重修形式,组班重修按12课时/学分课堂教学+4课时答疑辅导形式授课(申请操作见图1)。
2.组班重修。历届每课程未及格人数>16人(含实践教学环节等)按课程名称编制为组班重修,设置课程编号,相同课程组班重修>120人分班授课。
3.跟班重修。对本学期正常开课中有与重修开课名称、学分相同的课程,且<16人的重修课程设置为跟班重修形式,学生进入教务系统选课、选班申请跟班重修。
图1
4.指导重修。2019级本学期未开课且又未达到组班条件的课程,安排指导重修。
四、重修要求
1.重修任课教师于3月31日16:00前通过教务系统下载打印本课程重修班级名单。
2.根据学生重修课程上课情况,任课老师要给予平时成绩,但在成绩单上须注明“重修”。
3.为加强对重修课堂教学管理,重修过程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由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备案。凡缺课次数达到三分之一的,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执行。取消考试学生名单,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向教务办反馈。
4.学生重修选班尽量避开本人学期班级上课时间,若部分时段仍有冲突,征得重修课老师同意后办理部分时段免听申请(附件2),重修所在班级根据教务系统编排不变。
五、其它安排
1.按照学籍管理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学生可申请注销重修课程。注销重修不在教务系统中申请,按照重修课程归类要求填写纸质申请表(附件3),注明所跟听的班级和学习方式,交各二级学院汇总(附件4),于3月20日9:00前由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办B东209沈老师处,过时不再受理。
2.2019、2020、2021级注销课程按规定选择组班或跟班进行,本学期未开课程可申请自学重修。
3.2020、2021级本学期未开课且又未达到组班条件的课程,下学期再安排重修。
六、上课及考试时间
1.组班重修上课: 2019级原则上定在第7-12周进行。2020级-2021级原则上定在7-17周进行,最后一门重修课程将控制在第17周前结束。
2.组班重修考试: 2019级重修考试时间安排在第13周结束。2020级-2021级除跟班重修外,最后一门重修考试在第18周前结束。请关注教务在线和学校通知。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